外事处关于2018年“学校常规项目”及“学校特色聘专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各院系负责人、外事秘书:根据国家外专局、教育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声誉提升与国际化规划、学校教育对外开放规划以及国际化建设实际情况,外事处组织对各院系申报的“学校常规项目”以及“学校特色聘专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和对项目的要求公布如下。请各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执行,及时做好项目成果的总结与申报。获批项目名单请见附件一《2018年度学校常规及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立项表》。获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资助学校常规项目:请见附件二《浙江大学“学校常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学校特色聘专项目:请见附件三《浙江大学“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办理邀请函邀请外专来访需为外专提供邀请函,外专凭邀请函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访问签证(F类)。1.不带劳工性质(没有酬劳的)的短期外国专家(普通访问签证),可由邀请人经学院(处级单位)院长、书记或分管外事副院长审批备案后自行发出邀请函。2.带有劳工性质(有酬劳的)的短期外国专家(特种访问签证),可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向浙江省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