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决定于即日起至2025年1月6日开展2024年度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学校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二、考核内容(一)师德考核对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情况的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二)年度考核坚持日常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评估与业绩评估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全面评价年度工作情况,重点考核国际化工作投入、工作创新、工作成效和标志性成果。三、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国际化工作队伍评价专项组(简称“评价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评价专项组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述职和测评工作。四、考核等级(一)师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30%。(二)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20%。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