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签发我省新版因公通行证及签注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赴港澳需办理新版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按要求注销2025年3月17日前办理的全部旧版通行证(含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件)。为提高生物信息采集的便利度,按照属地管理、就近采集的原则,请完成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审批的教职工持身份证原件至以下两个地点办理生物信息采集(含影像、指纹及签名):1.浙江省外办浙大办事处: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22室,88206183/882063592.浙江省外办本部:省政府三号院(文三路140号)1号楼1楼,81054188生物信息采集在一体化设备自助进行(无需取号),采集完毕后请将生物信息回执交省外办工作人员。护照生物信息采集可一并执行。敬请周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5年5月14日